西电通院教〔2007〕03号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发挥学院的科研优势,针对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并制订如下条例。
1.设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科研训练计划选题和申报书的评审,择优进行立项并推荐参加学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立项评审。
2.通信工程学院教师从自己的科研课题中设立科研选练计划选题,学生可自由组队对这些选题填写申请书进行申请,每队人数不超过5人。
3.每项计划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最多不能超过2年。
4.学院对每项批准立项课题给予1000元经费资助,指导教师从其课题中应给与1000元配套经费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批准、指导教师审核后支出,经费支出应符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相关财务规定。
5.学院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学生每人获得4个创新学分,该学分可抵培养方案中的限选课、任选课或课外学分。
6.在进行研究生免试推荐时在验收合格学生在平均学分积上将获得0.5分的附加分。验收优秀的学生获得1分附加分。获得校级立项的学生验收合格获得1分附加分,验收优秀获得2分附加分。
7.获得院级立项批准的指导教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获12个学时教学工作量和0.5教学业绩点,验收优秀获得1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和1个教学业绩点。
8.指导教师需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如无法提供条件将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给予安排,并将一半教学工作量划拨实验中心作为保障工作量。
9.获得校级立项的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选练计划管理办法》进行。
10.参加实验教学中心设立的创新实验与研究基金项目的学生与教师也按照本办法第5、6、7条执行。
通信工程学院
2007年7月5日